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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中“实际交付”需注意的问题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31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借款合同纠纷也相应的越来越多。下面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借款合同纠纷中“实际交付”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实际交付”是极其重要的。

  一般而言,在借款金额较大时,选择转账的方式实际交付借款的人会比较多。这种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对当事人比较有利。因为在实际转账时在转账账户的交易信息中会产生“转账凭证”,这是表明借款合同生效,借款实际发生的一项重要证据。

  金额较小时,有的会选择现金交付。在现金交付时,切记必须让借款人写下收条,明确借款方确实收到借款,借条中应当明确写明收到的借款金额、收到借款的时间等信息。最后,务必让借款人签字确认。

  在实践中,有的借款并非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实际交付”,这种情况应当注意。借款人委托第三人“实际交付”时,应当出具“委托书”予以明确。借款“实际交付”至第三人账户时,也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让实际借款人出具“收条”,以明确借款人实际收到借款。

  虽然小编已经给大家讲解了借款合同纠纷中“实际交付”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但是,针对不同的借款合同纠纷,有可能会有不同的诉讼思路和解决办法。对此,我们应当尽量咨询专业律师,尽可能得到最有效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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