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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1

  摘要: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房产后,有一道非常重要的程序,那就是过户。怎么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下面为您介绍。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意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电话:136 0017 9618 技术支持:粤ICP备13006834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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