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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被水淹,开发商要担责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8

  导语:每当暴雨来袭,我们常见到道路被淹,甚至是地下车库都进水了,使不少人都蒙受财物损失,有的车主的车子被水淹坏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车主能否向开发商申请索赔?

  受损车辆的车主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需有一个前提条件:即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了《机动车保险合同》,且为车辆投保了车辆损失险。这样一来,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了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车主可基于此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对于保险公司赔付后,额外的损失,仍可向相关过错方予以主张,而重复部分则不能再次以诉讼方式解决。

  地下车库的进水问题,因暴雨之前通常会有天气预报的预警通知,提示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的准备工作,且降雨通常为一个渐进的过程,故物业管理公司对降水量的加大及地下车库积水问题应有适当的预见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一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无及时通知车主。二是有没有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措施。即有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封闭地下车库、有没有尽力向外排水、有没有时间及条件尽力将车辆转自地面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尽到了上述义务,并无履行瑕疵或懈怠表现,则物业公司可以免责。

  还有一种纠纷发生在车主与开发商之间。开发商常以其建设符合规划标准,通过了相应检验,而由于政府公共服务系统的相应管线设备排水能力不足作为其免责的事由。对于此种情况,一般不宜就此作为开发商完全免责的事由。

  开发商对其规划设计并施工建设的小区及公共配套设施应承担相应性能和质量的保证义务。对于是否具有相关排水能力及条件的标准,其作为专业单位较之业主(车主)具有更强的判断能力。对于能够发现排水能力不足的情况,开发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沟通,协调解决此问题,而不能将此问题的全部责任推至业主(车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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