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但是实践中,特别是买卖合同中,一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但合同相对人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这给守约方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甚至造成损失。事实上,这种现象在交易中并不少见,遇到这种情形,守约一方可以主张要求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即使没有在合同中事先约定,这种主张也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那么,逾期付款利息该如何计算呢?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界定。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1、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2、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3)到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起仍然没有履行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