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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办房产证 业主能否退房?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14

  “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购房人能否退房?能否停止支付按揭?”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案例:

  2011年10月,芝罘区的李女士在市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购房合同约定,从收房时起360日内办理产权证明。交了首付款后,李女士随后办了银行按揭。2013年9月,李女士拿到了新房钥匙,但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取得房产证。她和邻居们多次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屡屡承诺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但却迟迟不予办理。李女士来电咨询: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否要求退房,能否停止支付银行按揭?

  律师答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所以李女士可以要求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存在房产证逾期不能办理的情况,业主虽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却不能因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而拒付按揭,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就法律关系而言,购房者与银行是借贷合同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因此李女士仍需要按时支付银行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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