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另外还要带上离婚起诉的相关证据。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二、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还应携带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三、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